華梵建築系暨建築研究所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
建築系大學部
建築系大學部教育目標關聯表
| 教育目標 | ||
| 學校 | 藝術設計院 | 建築學系 |
| 1.人本的教育:根據本校創辦人曉雲法師提倡「覺之教育」。 2.教育宗旨:人文與科技融匯,慈悲與智慧相生。 |
1.「覺之教育」、藝術與設計:以「覺之教育」之傳統東方人文精神,與儒佛精神融會貫通,設計最具特色與需求之學程。 2.人文與科技融合的全人教育:加強學生人文及道德修養,使學生於修習專業技能課程之外,能沉浸自我省思的環境中。 3.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規劃實務推廣學程,朝向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之開拓心靈之目標。 |
1.適應與成長─協助學生適性學習相符之領域專長並導引其自體驗中自我定位成長。 2.專精與負責─培養擁有建築產業重點領域之專精知識與技能且具社會責任之人才。 3.統整與溝通─養成擁有統整建築人文知識與技能且具相關專業領域溝通合作能力之人才。 |
建築學系大學部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
| 大學部整體目標: |
| 培養具備基礎實作技術能力、宏觀人文素養以及社會關懷的專業者,並以「動手做、深入田野實務」的養成過程,培育具有社會使命感,符合社會需求的建築通才生力軍。 |
| 大學部教育目標: |
| 1.適性與成長─協助學生適性學習相符之領域專長並導引其自體驗中自我定位成長。 2.專精與負責─培養擁有建築人文之專精知識與技能且具社會責任之人才。 3.統整與溝通─養成擁有統整建築人文知識與技能且具相關專業領域溝通合作能力之人才。 |
| 大學部核心能力: |
| 核心能力一:具備認知建築人文與空間本質分析之能力。 核心能力二:具備理性的環境觀察與解決人造環境議題等能力。 核心能力三:具備運用基礎數理、科技與工程知識之能力。 核心能力四:具備統整建築人文知識及產業系統與技能,提供重點領域專業服務之能力。 核心能力五:具備與建築相關產業內、外群體,進行有效溝通之能力。 核心能力六:具備瞭解建築專業倫理,學習實踐公共領域使命感及社會責任之能力。 核心能力七:具備發掘自我潛能與選擇適切學習領域,持續成長學習之能力。 |
建築學系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
本校--學校、學院、學系碩士班教育目標關聯表
| 教育目標 | ||
| 學校 | 藝術與設計院 | 建築學系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 |
| 1. 辦學理念:根據本校創辦人曉雲法師提倡「覺之教育」。 2.教育宗旨:人文與科技融匯,慈悲與智慧相生。 |
1.「覺之教育」、藝術與設計:以「覺之教育」之傳統東方人文精神,與儒佛精神融會貫通,設計最具特色與需求之學程。 2.人文與科技融合的全人教育:加強學生人文及道德修養,使學生於修習專業技能課程之外,能沉浸自我省思的環境中。 3.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規劃實務推廣學程,朝向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之開拓心靈之目標。 |
1.空間的人文深度認知 - 協助學生從“人文社會之脈絡性視野深化對建築空間專業本質之理解 2.公共領域的空間理論與實踐 - 培養學生認知“公共領域”形成之空間社會邏輯、以及從“文化資產與文化產業”、“城鄉規劃與社區營造”進行“公共空間”營造實踐的專業技能,讓其成為具有人道關懷與社會責任之悲憫淑世實務人才 3.鄉土教育與地域建築 - 養成具有洞察地域特質,而將其轉化為地域建築及相關鄉土教育之能力的人才 |
建築學系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核心能力
核心能力一:人文深度空間知能 具備建築人文“深度空間”(deep space)認知能力,具有理解當前台灣面對全球在地化衝擊之特殊空間性議題的探索能力 核心能力二:公共領域議題掌握 具備對公共領域社會邊陲空間形塑實踐命題之深刻認知、探討能力 核心能力三:深度專業實踐技能 具備特定建築領域之專業知識與深度實務技能(文化資產與文化產業、城鄉規劃與社區營造、鄉土教育與地域建築) 核心能力四:空間創造企劃能力 具備空間創造性企劃之能力(策劃及執行建築專案、專題研究之能力) 核心能力五:人文及工程技術分析能力之整合 得以在人文方法論前導下,靈活運用基礎工程數理、技術及分析能力以處理資料進行研究及實踐的能力 核心能力六:跨領域之專業整合 具備整合跨學域知識與技能,將各種專業進行統整,以拓展建築產業專業服務之能力 核心能力七:專業倫理社會關懷 具備建築專業倫理與社會關懷之淑世認同情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