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批判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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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尊重別人的想法﹐包容異己﹐在這個多元社會裡本來就有許多各種不同的想法與人生態度﹐讓這些同時存在才是一個理想社會的風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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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在自由主義氣氛圍繞的台灣的大學校園裡形成一個價值觀:「尊重所有人的發表言論與思想的自由。」甚至也主張尊重一切不嚴重影響他人的行為。例如﹐我們尊重同性戀的自由﹐即使在美國極具爭議的同性戀婚姻法在台灣立法完成﹐在台灣校園裡可能不會有什麼反對聲音﹐相反的﹐如果禁止同性戀的條文通過說不定會有一批大學生起來捍衛別人的同性戀權﹐為什麼呢? 簡單的說就是要尊重別人的不同選擇﹐這樣的價值觀已經成為一種風潮。所以﹐一般來說﹐只要不影響別人的事情﹐我們就給予尊重。 如果有人劈腿﹐但被劈腿的人也沒什麼意見﹐那麼﹐我們便不太會去譴責劈腿者。吸煙者或甚至吸毒者在不影響別人的情況下也不太會被批評。而對於那些不珍惜自己生命﹐不理會醫生警告仍舊大吃大喝的人我們更不知道要怎麼個批評起﹐因為﹐我們必須接受人們對他們自己生命的不同安排﹐雖然﹐事實上他們大多數根本沒什麼安排。對於不求上進、沒有計畫、生活混亂、得過且過的人生觀就更不知道該如何批評了。而且﹐如果你認為隔壁鄰居家管教小孩的方式不對﹐你也傾向於不會去說什麼﹐因為﹐如果批評了反而變成多管閒事的人了。 這樣的一種價值觀充斥在目前我們所追求的多元社會之目標中﹐彷彿只要干涉別人就是違反追求多元社會的信條一般﹐因而形成了一個大家必須遵守的新規範﹐然而﹐這種「尊重別人選擇而任由別人死活」的態度真的是一個好的社會價值觀嗎? 這真的是一個理想的社會型態嗎? 這似乎仍有待商榷。當然﹐我們不希望回到過去事事有規範的一元時代﹐但是﹐多元社會未必必然包含這種上面提及的自由主義的風格。 有些人有理想、對生活有更多的省思、對管教小孩有更好的想法、對愛情有更美的觀點、對人們的美好生活有更多的執著﹐這樣的人是不是應該在社會上發揮更多的影響力呢? 這樣的人是不是應該更主動的去干涉別人的生活﹐在不影響多元社會的情況下主動的給予人們一些建議﹐主動的告訴別人其實有更好的生活方式。那麼﹐這些人是不是能夠在做這些事的同時不會被冠上一個干涉別人自由的罪名? 或許﹐我們該重新省思這種所謂的「自由主義精神」﹐重新再思考什麼樣的社會才是一個更為理想的社會。 註:此文章想法來源於2006/2/11與陽明大學洪裕宏教授閒聊時﹐他對當今自由主義的批判﹐我認為值得省思這個問題﹐故在此寫下心得供大家參考。 華梵大學哲學系冀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