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證:

人們因為戀愛而結婚。沒有愛情的婚姻是沒有價值的,但證據顯示,人在婚後幾年內愛情會消逝。所以,結婚只有短暫的價值或根本沒有價值。短暫的婚姻並不符合結婚的目的,所以,人們不應該結婚。

 

 

反對意見A結婚並不是為了愛情而是為了建立家庭,生兒育女,傳宗接代等等。所以,人們還是應該結婚。

評論依據目前的社會結構,建立家庭的確需要結婚,但是,事實上,如果不是這樣的一個社會結構,則這理由不構成結婚的要素,所以,這個社會結構若能改變則更合乎人性。那麼,這個反對理由其實並不真能成立。

 

反對意見B有些夫妻到老還是有很好的感情,雖然那並不見得叫做愛情,但也是值得追求的感情關係,所以,結婚還是有其價值。

評論這個理由有道理,但是,大多數人結婚是為了愛情,並不是那種可以長久的感情。所以,這個單身漢論證對於那些因為愛情而結婚的人還是有效。

 

反對意見C許多人其實是時間到了就找個人結婚,或因為害怕別人異樣的眼光而結婚,並不是真的依據愛情找到喜歡的人而結婚。

評論這些人盲目跟隨世俗傳統,對於人生的選擇並沒有經由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