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的基本分類
200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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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最廣泛的界定在於指稱「一切所知道的東西」。但是,這些所知道的東西中並不是每一個知識都可以被語言所表達,所以,我們可以說,知識的範圍超過語言所能夠達到的領域。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可以把知識區分成可以被語言所表達的,以及不能(或難以)被語言所表達的。在這個區分中,我們稱可以被語言所表達的知識為「命題式的知識」(propositional knowledge)、「理論型的知識」(theoretical knowledge)、或是「明確的知識」(explicit knowledge)等等。而不能被語言所表達的則稱為「非命題式的知識」、「操作型知識」(practical knowledge)、或是「隱晦的知識」(implicit knowledge)。 這些詞彙雖然可以藉由是否能夠被語言所表達而被歸為同類,但其字意上所表達的意思卻並非完全相同。命題與非命題的區別在於區分一個知識是否能夠被命題所表達,也就是是否可以被一個句子所描述。如果可以則是命題式的知識,如果不行則是非命題式的知識。 而「理論型知識」與「操作型知識」的區分在於,理論型知識就像是可以用來描述一個理論一般陳述出來,有時也稱之為事實型知識(factual knowledge),這種知識可經由講述或是書本的閱讀學會,例如,地球是圓的。而操作型的知識則是指稱那些必須經由實踐或是練習(practice)的體驗才能學會的知識,例如,如何游泳,當我們學習這種知識時,不可能藉由閱讀書籍學會,無論讀了多少書,無論書本寫的多好,只要沒有自己親身去游泳體驗就永遠都學不好。 從這個方面來看,我們可以說,如果一個人要學習操作型的知識,其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不斷的練習,在練習中體會,即使學會了也不太能夠告訴別人。所以,針對那些不斷教人基本動作的球類教練來說,或許需要重新思考教學方式。而且,有很多其它知識屬於此類,例如,何謂哲學? 有許多不熟悉哲學的人喜歡問「什麼是哲學?」然而。這樣的問題本身就屬於操作型的知識。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學會如何在語言的脈絡裡操作這個詞,學會之後大致知道在什麼樣的脈絡中適合用這個詞彙,但是卻很難清楚界定。事實上,非常大量的詞彙都屬於這類,例如,「何謂數學?」、「何謂心靈?」、「何謂時間?」、「何謂知識?」等等。所以,即使對哲學很熟悉的人也無法簡單的告訴其它人哲學是什麼? 每個人必須親自去讀哲學、做哲學性思考,久而久之就自然知道了,但知道後也無法清楚告訴別人。 另外,關於「明確的知識」與「隱晦的知識」的分類主要則是從心理主觀上來看,當我們反思一個知識時,我們也時常使用語言在思考,「明確的知識」指的是在這樣的反思中感到可以很明確把握的東西,而「隱晦的知識」則是可以感覺得到隱隱約約有一團東西在那裡但卻不能很清楚把握的知識。近年來,在認知科學的發展上對此類知識愈來愈重視,許多理論主張,這類知識是人類知識最基本的部分,我們的知識的運作事實上都依賴這樣的基礎,如同美國當代哲學家John Searle(瑟爾)就稱這樣的東西為知識的「背景」(background),而主張這類知識是「非表徵型的」(non-representational),這詞彙的意思大略等於「不能被語言或是符號所表達的」。 然而,在西方傳統知識論的討論中,絕大多數的情況都只是在討論「命題型的知識」,所以,在未來其它文章的討論中,除非特別強調,否則,「知識」這個詞彙就等同於「命題型的知識」,這或許是因為西方哲學傳統比較強調這種能夠被語言所表達的知識。所以,即使在其它知識論文章中談到知識的末路或是知識的極限等等都別忘了,這將可能只是針對命題型的知識,說不定其它類型的知識有不同的出路。 除了上面提到的這些知識的分類之外,還有其它幾種常被用到的關於知識的種類。例如,Polanyi(伯藍尼)所說的靜默的知識(tacit knowledge),這種知識事實上也就是針對那些不能或是難以用語言表達的知識。另外一個或許比較特別的稱之為「自我知識」(self-knowledge)。 自我知識通常指的是個人對於自己心靈狀態的知識(knowledge of personal mental states)。例如,我知道痛的感覺是什麼以及紅色的感官知覺是什麼,我心靈的內在經驗能夠讓我們知道這些感官感覺是什麼,而且唯有透過這些感覺經驗我們才能獲得這種知識。然而,因為這樣的內在經驗屬於個人所有,雖然,我們有理由相信我們人類有著類似或甚至相同的內在經驗,但是,我們無法證實我們的內在經驗的確是一樣的,因為我們無法直接分享這種內在經驗,只有經驗者能在第一線上直接面對這些經驗,套句佛家的話來說,「如人飲水冷暖自知」,這種如人飲水的知識就稱為自我知識。另一種常用的「自我知識」的意義是關於對自己了解的知識,例如,「我是一個善良的人」,或「我是一個誠實的人」,這樣的知識事實上也是只有我一個人能確定,別人無法像我一樣直接針對我的內在經驗作觀察來認識我,雖然有時我們會去評價別人或是被別人評價,雖然,我們不見得認識自己,但是,自己真正是怎麼樣的人只有自己能夠確定。所以,這個意義下的自我知識並沒有脫離我們前面所談的自我知識,當我們談論自我知識時也同時包括這類知識。在分類上,自我知識難以被歸類成上面幾種對知識的區分,因為自我知識通常需要實踐才能得之,例如,如果有人「悟道」了,或是發現「人有良知」了,這些都需要經歷一番實踐的過程才能知道,從這方面來看,其比較類似於操作型知識,但是,自我知識卻未必難以說清楚,有時它可以以非常清楚明確的語言方式呈現,而這方面卻又類似於「理論型的知識」,所以,我們可以將自我知識另外歸於一個類別。 基本上,自我知識在西方哲學精神上是比較不被喜歡的知識類型,因為其不夠客觀,但是,有許多問題卻必須訴諸自我知識才能獲得更進一步的發展,像是關於神存在的問題、人生意義的問題等等。但是,在當代西方知識論傳統上並不針對這種知識作分析,而幾乎只針對命題式的知識來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