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梵大學 哲學系首頁

[勞思光] [許國宏]  [呂健吉] [郭朝順] [黃冠閔] [伍至學] [龔維正] [陳振崑] [冀劍制]


黃冠閔之哲學教學網

教學資料

著作

第一哲學的沈思:證明上帝的存在、心靈和物體之間的實在區別

第一章  論可懷疑的事物

    在好幾年之前,我已經發現自己從幼年以來,就一直把許多虛妄的意見,當作真理而加以接受。因此,後來我以這些意見作基礎所建立的理論,當然是極其可疑的。自那時起,我認為自己必須認真地把以往所接受的意見一律取消。此外,如果我想在各種科學上建築一個堅固而持久的架構,還得重新由基礎做起。不過,這項工程看來非常浩大,所以我一直等到自認心智已相當成熟,而且覺得倘若再拖延下去,對計畫亦於事無補時,才敢輕言嘗試。這想法擔擱了不少時間,以致我認為如果再把實行的時間,耗費在過分審慎和靜觀中,實在是有點矯枉過正。今天,我的心境僥倖能擺脫世慮雜念(且因免受情慾的羈絆而優哉游哉),加上在平靜的閒居生活中有許多餘暇,所以我要慎重地、自由地全心全意推翻以前的一切意見。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並沒有必要指出那些意見完全是虛妄的──這一點也許是永遠辦不到的。不過,理性既然提醒我不僅要否認那些分明是虛妄的意見,而且還要小心地否認那些稍有疑問和不完全確定的意見,因此,如果我看到每一種意見都有些可疑之處,而把它們完全排斥掉。那是十分合理的。然而為了這個目的,我實在無須把各種意見逐一驗證,因為那將會永無止境。由於破壞地基就會導致整幢建築物倒塌,所以我只要先批駁以前所依據和信任的意見就行了。

    我一向認為,最真實而確定的事物中,都是從感官(senses)或透過感官才得到的。不過有時卻發覺這些感官都是騙人的,而且會誤導我們。因此,對於凡是欺騙過我們一次的事物,最好抱持戒慎的態度,切勿完全盲從和信賴。

    不過也許有人會說,對於那些難以知覺到的,或距離太遠的微細對象,感官即使偶爾會欺騙我們,然而仍舊有許多事物,雖然也是透過感官而認知的,卻沒有懷疑的餘地。例如:我坐在這裡,靠近火爐邊,身穿晨衣,手持這張紙,以及其他諸如此類的事情便是。我怎能否認這雙手和這個軀體是我的呢?除非我甘願自比為瘋一個人的腦袋如果受到黑膽汁的擾亂和蒙蔽,以致在貧無立錐之地時自認為皇帝,在赤身露體時自認為身披綾羅綢緞,或者想像自己的頭是泥土做的,身體是玻璃製的,而身軀則是個大葫蘆,那他不是瘋子又是什麼呢?但是我如果照著他所說的來描繪自己,那我不也是個瘋子嗎?

雖然這樣,我還該考慮到我畢竟是一個人,因此每天需要睡眠,在夢中,我經常出現一些像瘋子在醒時所見到的事物,有時甚至更加荒謬怪誕。我在夜裡,曾經不知多少次夢見自己在同一個熟悉的位置,身穿衣服,靠在火爐邊坐著(不過事實上,我卻是光著身子躺在床上)。此時此刻,我似乎確是醒著,睜大眼睛看著這張紙,而擺動的頭也不是昏睡的,我有意識地照著某種目的伸出手來,而且可以知覺到自己的一舉一動。 睡夢中的現象是沒有如此明白而清晰的。不過,想到這裡,我提醒自己,在睡夢中我亦經常被許多類似的幻象所騙,而且在再三思考之後,我分明看到,睡夢和清醒之間,竟然沒有什麼明顯的界限,這實在令我大吃一驚。因此,我幾幾乎還以為自己現在正在作夢呢。

現在就讓我們假設自己是在作夢,而且這些特殊的動作,諸如睜眼、搖頭、伸手等等,都是虛假的幻覺,我們甚至可以假設,我們的手和整個身體與它們原來的狀況完全不同。但是我們至少得承認,夢中所呈現的事物,就像圖畫一般,必須摹擬某個真實的原本,才能夠成立。因此,那些一般約事物,如眼睛、頭、手和身體等,都不是純粹的幻想,而是實際存在的事物。因為事實上,畫家縱然能運用巧妙的手法,以極稀奇而荒誕的形狀描繪出美人魚、半人半獸的森林之神來,可是他們並不能給予它們任何完全嶄新的性質,充其量只能把各種動物的肢體湊合在一起而已。即使偶然能發揮天馬行空的想像力,創造出一些前所未有的新奇事物,呈現絕對超現實而純粹虛無的東西來,可是,至少他們構成這種作品的顏色必然是真的。

根據同樣的理由,雖然像這些一般的事物,例如身體、眼睛、頭、手等,都可能是想像出來的,但是我們必須承認,至少有一些更單純、更普遍的事物比他們真實,因為有了這些更單純、更簡單的事物,我們意識中所有一般事物的影像(images)(不論是真的或是假的)才會形成,就如它們是由一些真實顏色所形成的一樣。

屬於這一類事物的,似乎是一般物質的本性及其擴延(extension),以及有擴延事物的形狀(figure )、量(quantity)、體積(magnitude)、數目(number),和它們所處的場所(place),以及衡量它們持續性的時間(time )等等。因為這緣故,我們正可據此合理地推論說,物理學、天文學、醫學,以及其他科學,由於都是研究複雜而特殊的事物,所以是極可疑、極不確實的。但是數學常幾何學及同類科學,既然只是研究最單純、最普遍的事物,而且不甚費心探究它們是否確實存在的問題。 因此,必然包含一些確實而無可懷疑的成分。因為不論我醒著也好,睡著也好,二加三永遠都是等於五,四方形決不會超過四條邊以上。這類明白而清晰的真理,看來不可能有任何虛妄或不確實的嫌疑。

    雖然我心中一直都相信有一位全能的上帝創造了我,但是我怎麼能知道祂也許並不曾創造穹蒼、大地、有擴延的東西、體積、場所,然而我所以仍能知覺到這些事物,其實是由於它們的存在,正好與我所見的雷同?此外,我既然有時想到,別人往往在自認為最清楚的事情上犯錯,而且是在欺騙自己。那麼,我又如何知道每次我在加二和三時,在數正方形的邊時,或判斷其他更容易而簡單的事物時沒有犯錯,沒有受騙呢?不過,上帝也許不願意我受騙,因為它是至善的。無論如何,上帝如果使我經常受騙,這實在與祂的善意相違,即使容許我偶然受騙,也與祂的善意矛盾,因此,我不相信上帝容許世人偶爾受騙。

    或許有人寧可否認全能上帝的存在,也不相信一切事務是不確定的。我們現在暫時不反對這些意見,暫時承認這裡所提到有關上帝的話,都是無稽之談。但是,不論我的心智如何達到現在的境地,不論是由於命運、偶然、一連串無窮的前因後果,或其他的方法使然。很明顯(由於犯錯和自欺的確是一種缺點),那個賦予我生命之源的「造物主」(Author )的能力愈小,我愈不完美的可能性愈大,因此也就愈會自欺,而缺點愈會增多。對於這些推論,我無言以對。但是我終究要說,凡是我從前信以為真的事物,沒有一件不是有幾分可疑的, 而且我的懷疑,並非由於輕率,或缺乏深思熟慮,反而是根據切實而慎慮的理由。因此,如果我想(在科學上)發現任何確實而可靠的事物,就不應該隨意相信那些意見,正如不應該隨意相信顯然虛妄的事物一樣。

    不過光說不練還不夠,我們必須牢記在心裡,因為那些舊日習染的意見會不斷返回我心中。而長久養成和熟稔的習慣,會讓那些意見佔據我的心靈,甚至違背我的意志,主宰我的信仰,而且我如果在切實地思考那些意見時,認為它們只有幾分可疑,但是可信度非常高,覺得相信它們比否定它們更為有理,則我還是積重難返,到頭來只會一味依從它們,相信它們。因此,如果我有計畫她採取一種對立的判斷──即使被騙也無所謂──兼且暫時假設那些意見完全是虛假和捏造的,直到我可以用嶄新的意見來抵消就有的偏見,不使我的意見厚此薄彼,進而使我的判斷不會再受到偏歪的習慣所支配,或轉離真理的康莊大道之外。我覺得這種做法並沒有不適當之處,而且確信在這過程中不會產生任何危險或錯誤。況且我現在懷疑也是在所難免的,因為我要追求的原來就是知識,不是行動。

    因此,我將假設,運用手段欺騙我們的不是上帝,而是既具大能,又喜騙人的惡魔,因為上帝是至善的,且是真理之源,絕不可能欺騙我們。此外,我還假設穹蒼、大地、顏色、形狀、聲音,以及其他一切現象界的事物,都只不過是夢幻,惡魔藉著它們引誘我們的信仰掉進陷阱裡。我再假設自己沒有手、眼睛、肌肉、血液,或任何感官,只是誤信自己擁有這些東西。最後,我還要堅持這個信念,縱然這些假設無法使我獲得任何真理,至少也會使我不隨意下判斷,並且可以藉著這個堅定的目標避免相信任何虛妄的事物,不受那個有權力和詭計多端的惡魔所欺騙。

    不過,這項工作十分費力而艱鉅,況且懶散和倦怠的精神會不知不覺地把我引回日常生活中,正如一個囚犯雖然在夢中享受一種夢想式的自由,但是當他開始懷疑那些自由只是夢想的時候,反而會害怕睡醒,並奢望這怡人的騙局會繼續下去。同樣的,我亦不知不覺地再墮落在先前的意見中,而且懼怕從睡夢中驚醒過來,以免在這閒適的休憩之後,那煩慮而惱人的清醒時刻不能帶來任何光明,反而令我陷入現在所引起的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