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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活動

Announcement&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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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欠繳費用:

經總務處通知,迄至114年10月8日15時尚有4位同學查無繳納本學期住宿費用紀錄,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開學一個月內未繳交住宿費者,一律退宿並補繳住宿期間費用」,請以上同學於114年10月12日24時前完成繳費,若經濟困難,向總務處辦理緩繳或分期繳納者,視同完成繳費。若未於期限內繳納住宿費用,將於114年10月13日辦理退宿,並補繳114年9月10日至10月12日,共計33天之住宿費用。

 

貳、補繳費用:

計有23位同學由低價位轉換至高價位床位,應於11月1日前補繳差額,以免造成欠款,若未繳交,將保留/取消次學期(年度)申請住宿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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