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海惜珠」─清寒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助學金
(一)獎助名額:全國預定獎助1300位,並據教育部審核全國之申請案核定
(二)獎助項目及額度:補助經費項目包括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學費及國外生活費等,實際補助金額依教育部當年度預算調整,學校另依教育部核定額度提撥20%以上獎學金配合補助。
(三)申請資格:
1、本校碩博士班及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之在校學生(不含延修生),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持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須為地方行政機構開立)者。
2、在校學業成績優異,碩博士班前一學期或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者(新生前一學制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為全班前百分之三十者);大學部前一學期或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或排名為全班前百分之三十者。未達上述條件者,需提供至少一封教師推薦函。
3、外語能力:
a.申請修讀英美語系國家之英語能力需達本校英語畢業門檻以上及擬申請國外學校要求標準。
b.申請其他語言語系國家之外語能力需達擬申請之國外學校要求標準。
4、以至國外學校修讀學分者為限。
(四)獎助年限及研修類型:
(五)繳交資料:
(六)注意事項:
(七)審核方式: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彙整申請同學資料,並由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召開「推動國際化規劃小組會議」初審,初審核定名單由國際暨兩岸事務處於計畫截止期限內提報教育部審核,教育部預計於115年5月底公告審查結果。
(八)申請截止日期:115年01月09日(星期五)前送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辦理。